2021年,常州大学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开好局、起好步的总基调,统筹构建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二级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一是通过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填报履责信息,召开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专题会议,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压实党委全面监督。二是通过聚焦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着力推进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学校党政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对疫情防控、“十四五”规划、省委巡视整改、高水平大学建设等重点领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重点领域补齐制度短板,督促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和新进教师廉洁教育,培育打造学校廉洁文化精品,持续构建“不敢不能不想”体制机制,深化纪委专责监督。三是探索实施“常规巡察+党建与意识形态专项(由组织宣传部门组建)和巡审联动专项(由审计处组建)”巡察新模式,会同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联合督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类专项督查和专项检查,压实部门职能监督。四是通过与二级党组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督促制定主体责任清单、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每月报送履职信息,完善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开展二级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述责述廉,不定期深入师生员工走访调研,持续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党员民主监督。
通过不断推进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手段再贯通、监督效果再提升,使监督融入学校治理、转化为治理效能、激发出发展动能,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