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师生热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 2014-11-21    浏览次数: 52
 
 

     本报讯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党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将法治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对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标志着依法治国方略进入新阶段。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是关系国家兴旺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步伐。全会召开后,我校广大师生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及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畅谈自己对全会精神的理解认识。
  近日,常州大学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师生座谈会在文正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师生济济一堂,集中交流了各自的学习体会。党委宣传部部长李伟明主持座谈会。
  教师代表钱玉文认为,法学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要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制体系,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律教育除了提供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外,更要做好培养法学教育、研究人员这一基础性的工程建设。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法制人才及后备力量对于依法治国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教师代表张健从自身专业角度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她主张依法治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中国共产党的引领和协调,要树立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做到依法执政,逐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范围内普遍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教师代表刘永宝概括提炼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三心”:决心、良心、信心。社会主义法治之路已经明确,法治建设正在提速,中央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体现了我党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决策的“决心”;要确保做到“良法善治”,就要立法为民、制约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良法之心”;他引用《韩非子》中“奉法者强则国强”表达自己对依法治国的坚定“信心”。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黄正结合全会精神对“依法治校”和法学人才培养提出自己的看法:法学专业教师承担着艰巨而光荣的培养法制人才以及树立全校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的重任,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和理论修养尤为重要。依法治校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条件,要进一步健全学校章程制度,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
  史良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学琦回顾了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他认为,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史良法学院将在率先贯彻落实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下足功夫,在依法治校、培养全体学生法治意识、塑造高水平法学毕业生上不懈努力。
  艺术学院党委书记周霞从基层党务工作者角度提出了三点看法:一要把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要重点着力于加强思想、能力、作风三方面的建设,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坚守思想阵地。二要把强调“制度构建”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要在巩固前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制度设计、创新和执行。三要把“依法治国”理念具体到各项工作中,牢牢把握依法治校、依法行政、促进改革、做好法治文化建设等四个关键点。
  学生代表张蔚林结合个人专业及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实际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他表示,作为当代大学生要不断增强自己的法治观念,知法懂法守法,把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的学习、生活和今后的工作中去,努力把自己打造成未来的守法公民和社会精英。
  受学校党委和行政委托,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芮国强作总结讲话并对学校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了总体部署。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精神,自觉把法律作为生活的武器,把守法作为应尽的义务。二要全面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制定计划,创新形式、载体和平台,全会精神要“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引导师生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三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修订管理规章制度,将依法治国精神真正落到办学理教的具体实践中。深入开展法治理论研究,将法治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司法部门人才交流互聘,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队伍.
  座谈会开始前,与会师生集体观看了《焦点访谈:专家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亮点》节目,集体重温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的精华亮点。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