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光伏科学与工程协同创新中心第一届理事会暨产学研对接交流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 2014-03-11    浏览次数: 87
 

       

       本报讯       12月22日,由常州大学、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市科技局主办,江苏省光伏科学与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常州市产学研合作处服务中心承办的江苏省光伏科学与工程协同创新中心第一届理事会暨产学研交流对接会在科教城科教会堂召开。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科院院士褚君浩,中共常州市常委、科教城党工委书记徐光辉,江苏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副处长储宪国,江苏省科技厅产学研合作处副处长万发苗,江苏省光伏协会秘书长许瑞林,常州市科技局局长刘斌,中山大学沈辉教授等应邀出席会议,常州市五区两市的科技局领导带领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等83家大型光伏企业参加了会议。我校党委书记史国栋、校长浦玉忠、副校长蒋必彪、副校长丁建宁、副校长苏旭平出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协同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常州大学副校长丁建宁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协同创新中心章程、理事会章程、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理事会成员名单、主任、副主任名单及年度工作报告等事项,给12家协同单位设立分中心并授牌。会上,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福州大学、常州大学共8所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了成果发布;政、校、院所、企业围绕太阳能电池材料及电池片、光伏组件及发电系统、测试、标准与光伏制造装备三个议题展开对接活动。
  储宪国副处长在讲话中指出,“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和“985工程”之后,第三个体现国家意志的战略性计划,通过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能加快提升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同时,他对常州大学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要确立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体制,学校要把协同创新中心作为机制体制改革的“特区”或实验区,实行新的运行体制;二是确立协同单位地位平等、权利共享、义务共担的原则,建立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三是以重大任务为牵引,组织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的创新团队,探索新的科研组织形式。
  史国栋书记在致辞中指出,江苏光伏科学与工程协同创新中心正式进入建设阶段,学校将全力支持光伏科学与工程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和建设,加快各协同单位的深度融合,多出成果,出大成果,早日将中心建设成为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核心关键技术的创新基地、高端人才队伍的汇聚源地,引领光伏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和行业的不断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袁宁一包海霞文/图